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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85900平方公里土地,5830万人口,5万亿GDP总量,这里是生机蓬勃,欣欣向荣的荆楚大地。

然而,2022年出现的高温、干旱、低温、暴雨等气象灾害却时刻提醒着湖北人民,天灾从来都与人类朝夕共存。

未雨绸缪才能临危不惧,有备而战方可化险为夷。

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3月到11月,一场全覆盖、全链条式的《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以法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开展执法检查 “利刃”行动“回头看”

《条例》于2011年12月审议通过,2015年和2017年两次修订,颁布实施十年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

《条例》的普及情况究竟如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否切实担负起气象灾害防御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借《条例》颁布十周年契机,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列入湖北省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成立《条例》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条例》贯彻落实“回头看”行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组组长刘雪荣表示,“这次检查要以《条例》为依据,把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让法规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让法律化作“利剑”,时刻高悬于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头顶,也时刻守护着荆楚大地的平安。本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省人大拟将其作为优秀执法检查案例向全国人大申报。

创新检查方式 助推执法检查走深走实

面对当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本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探索出3种全新的检查思路。

“定项检查”先行,明职责才能促行动。

“定项检查”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其部门职责一一对应列出具体条款,要求围绕条款规定的法定职责,用1000字左右的篇幅讲深讲透落实情况,使各部门真正明确自己的法定责任,对照条款清楚地展现责任履行了没有、法定要求落实了没有。

聚焦“定案抽查”,通过解剖一只“麻雀”,来解决《条例》落实工作中的一类问题。

湖北省气象局向省人大提供《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条款的职责分解列表,用以查看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红色预警后应急响应是什么、做了哪些事情。

2020年7月7日的一次暴雨红色预警的响应情况便成为了本次执法检查要解剖的“麻雀”。执法检查组着重查看了此次应急中信息如何处理、领导如何签批、如何组织应对、产生什么效果等情况。

在应急期间的三轮降雨天气过程中,省气象局先后发布多期气象服务专报,并及时指导影响区域的市、县气象台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叫应服务,由局领导带队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多地督导防汛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同时,各部门通过剖析这只“麻雀”,明确自身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预警和决策是否存在脱节,促进其理顺机制,改进工作。

防灾减灾为人民,更要紧紧依靠人民。

刘雪荣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道:“我们要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

执法检查组邀请两名涉农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在实地检查中,也邀请当地的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组织气象、水利、农业、地质灾害等方面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湖北省气象局为人大执法检查组编制了关于《条例》的知识测试和调查问卷,通过省人大微信公众号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收集了《条例》知识测试卷3184份,调查问卷1918份。”湖北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的但龙说,“这些数据和真实反馈意见让我们的执法检查真正深入基层。”

突出检查效果  促问题整改转治理能效

“一定要坚持效果导向,要敢于动真碰硬,不能走过场。”刘雪荣强调,“让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开出一份份精准的 “诊疗单”。气象预警与防灾决策的衔接、预警信息发布速率、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设是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刘雪荣指出:“目前预报预警准确率80%以上,支撑决策够用了。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预警与决策脱节的问题。”为此,气象部门建立了面向相关部门的“叫应”制度和面向党政领导的直通式报告制度,“气象专报-领导批示-政府部署-部门响应-基层落实”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流程得到进一步完善。

针对预警信息发布速率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通信管理部门组织运营商采取平台扩容、云化改造、大数据建模、建立“绿色通道”等措施,预警短信全网发布速率提升近10倍,达到17100条/秒,面向武汉1000万人次全网发布的预警短信,1小时即可发送完毕。

针对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拟对《条例》作出修改,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应对机制,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转化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令”的规定。

今年,省级财政增加专项资金,用于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人工增雨抗旱、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等。中央财政投资在随州大洪山建设暴雨监测试验基地。各市(州)政府将气象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年内至少有一个气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立项。省科技厅、省气象局共同设立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未来三年将投入700余万元用于气象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针对局地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不足的问题,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气象监测站网建设,依托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全省完成600多个智能自动气象站新建和升级。在局地强天气系统高发区及天气雷达监测盲区,建设了6部X波段天气雷达以及新一代天气雷达技术升级改造。建立暴雨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提高了预警信息的针对性。

本次检查中的调查问卷显示,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居民自觉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不强、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不足。为此,省气象部门通过“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科普大篷车、名家讲科普等多种方式,面向农村、山区等气象及衍生灾害多发易发区的群众和基层防灾减灾责任人、气象信息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科普宣传。各地政府加大了气象科普研学基地、气象公园等科普阵地建设。

此次《条例》执法检查必将推进湖北气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湖北将以更高水平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者:省公众中心 陈佳雨 省局法规处 张涛 仙桃市气象局 朱丽娅 责任编辑:高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