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6月17日13时30分,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响应命令,14时20分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局要求,省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计财处,省人影办,气象台、暴雨所、气候中心、信息保障中心、公众服务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湖北分院、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武汉、荆州、咸宁、黄冈、黄石、鄂州、仙桃等市(州)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响应情况报告省局。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两天,受副高北抬和中底层切变线影响,我省迎来梅雨期首场强降雨,未来24小时降雨中心主要位于江汉平原东部及鄂东大部,其中荆州东部、仙桃、武汉南部、黄冈、黄石、鄂州、咸宁等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请注意防范。(作者:省公众中心 高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