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湖北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湖北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创建指导意见》(鄂气办发〔2020〕16号),在相关市(州、区)气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现对第二批湖北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认定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向湖北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或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湖北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王艳,027-6784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