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征得中共宜昌市委同意,决定:
刘绪梅同志任宜昌市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宜昌市气象局四级调研员职级。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0年8月3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省气象局党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