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十堰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林荫大道337号十堰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442000;联系电话:0719-86512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在湖北省气象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将“公开、公正、高效、便民”基本要求贯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气象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十堰市气象部门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责、政策法规、通知通告、应急预案、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等行政信息,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报送天气快报和决策气象服务短信等473期,并同时在气象网站、市级媒体公布。发布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910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十堰市气象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十堰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确保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加强部门联动,融汇多方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助力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市教育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气象科普进校园活动,登上央视频道报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围绕公共服务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反映部门工作动态、防雷减灾部门管理信息、发布气象信息、普及气象知识、回应社会热点等。通过纸媒和政府网站公示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公示气象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执行标准清单”。二是新闻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接待媒体采访60余次。三是构建完善适应十堰特点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完善一键式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了各级党政领导等17662名气象灾害预警责任人服务全覆盖。四是通过广播、电视、12121声询电话、手机短信、报纸、大喇叭、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传播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及预防措施,向公众普及气象灾害预防知识。五是充分发挥县级信息公开基础优势。丹江口建立“气象专员”服务模式,健全气象预警服务机制;郧西县围绕天河七夕文化旅游节,开展重大活动气象保障,融汇多方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目标考核,量化工作成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强化督查督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良好氛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行为,及时反馈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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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及平台有待进一步扩展和创新。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县(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县(市)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