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1:1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十堰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林荫大道337号十堰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442000;联系电话:0719-86512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在湖北省气象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将“公开、公正、高效、便民”基本要求贯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气象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十堰市气象部门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责、政策法规、通知通告、应急预案、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等行政信息,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报送天气快报和决策气象服务短信等473期,并同时在气象网站、市级媒体公布。发布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910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十堰市气象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十堰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确保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2023年,十堰市气象部门加强部门联动,融汇多方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助力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市教育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气象科普进校园活动,登上央视频道报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围绕公共服务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反映部门工作动态、防雷减灾部门管理信息、发布气象信息、普及气象知识、回应社会热点等。通过纸媒和政府网站公示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公示气象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执行标准清单”。二是新闻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接待媒体采访60余次。三是构建完善适应十堰特点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完善一键式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了各级党政领导等17662名气象灾害预警责任人服务全覆盖。四是通过广播、电视、12121声询电话、手机短信、报纸、大喇叭、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传播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及预防措施,向公众普及气象灾害预防知识。五是充分发挥县级信息公开基础优势。丹江口建立“气象专员”服务模式,健全气象预警服务机制;郧西县围绕天河七夕文化旅游节,开展重大活动气象保障,融汇多方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目标考核,量化工作成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强化督查督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良好氛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行为,及时反馈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及平台有待进一步扩展和创新。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县(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县(市)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