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昌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公开,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共发布信息18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全市气象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全年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每季度按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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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比较薄弱,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加强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宜昌市气象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提案办理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