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政务管理类信息公开,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12类信息,按照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二是完善气象服务类信息公开,包括气象预报、气象监测、气候评价、农业气象、环境气象、天气预报节目等6大类15小项信息,根据公众服务需求,丰富了信息发布内容和频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咸宁市气象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向6家企业、8位自然人分别提供气象证明或气象资料查询各1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新闻发布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策划了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为农服务等系列报道活动,在湖北气象发稿75篇、中国气象报和中国气象局网站上发稿23篇。同时,针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新变化,以及天气气候热点事件,咸宁市气象部门及时进行引导和回应,参加各类访谈1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2.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98期,通过短信运营商发送40万余人次。深化与社会媒体的合作,积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信息覆盖率进一步扩大,气象服务的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咸宁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是咸宁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2023年,在咸宁市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公开消息486条(以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为主)、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行政许可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8项、公共服务11项。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平台公示监管行为428条家。坚持做到气象工作信息每日更新,政务服务信息及时跟新,与公众实现良好互动。另外,咸宁市气象部门还通过省突平台、10620121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邮件、传真、农村应急广播、抖音等多途径发布预警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全年未出现任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6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6 | 14 | |||||
(二)部分公开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8 | 6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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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咸宁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取得进步,但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有待提高。
2024年,咸宁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全方位提升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