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潜江市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防灾减灾科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编制《潜江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科技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便捷,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气象事业发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实行信息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需要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开展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确保平台正常运行。2023年,我局主动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2件,其中工作动态40件、公示公告16件;政策栏目中的其他文件1件、政策解读1件;财政资金中的财政预决算3件;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的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1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件;回应关切2件,并对机构简介栏目中的领导分工进行了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内部监督,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建立上下级互相监督交流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对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常态化指导、巡检、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提高政府网站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网站合格率达100%。同时,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2023年度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队伍部分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主动、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