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1: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宜昌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公开,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共发布信息2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全市气象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全年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每季度按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工作人员;进一步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公开工作的实效。二是及时更新上传气象公众服务信息。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长效推进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宜昌市气象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提案办理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