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0: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柏环一路11号;邮编:430040;联系电话:027-832384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武汉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准确,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印发《武汉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市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市区级气象主管机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流程,加强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矩阵。市区两级气象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等渠道公开气象法律法规、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市气象局部门事项、市政府气象规范性文件等信息;通过政府政务调度平台、武汉市城市大脑大数据能力平台等公开决策气象预报服务信息;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栏等公开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信息;通过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广播电台节目、长江日报等传统媒体和“武汉气象”微信和微博、“武汉天气”抖音号等新媒体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做好地方媒体日常采访工作。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7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5056条。

(三)耐心细致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受理电话、城市留言板、微信等渠道的市民热线办件,办理市民诉求131件,按时办结率、市民满意率和回复公开比例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2022年,武汉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规范性文件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武汉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及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项气象保障服务、气象全面深化改革、气象现代化建设及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全面推动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