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0: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荆门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丰富内容拓宽渠道,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严把内容发布审核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荆门市气象部门坚持畅通互动平台,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采用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大数据中心共享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一是积极参加市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现场直播访谈,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提问并现场给予解答;二是入驻当地云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密切关注“市委书记专属版”网友提问,积极回应网友问题和诉求;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平台运维管理,保证更新频率;四是参与市广播电视台专访,研判天气形势。

(三)加强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引导办事群众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注册申报,根据统一部署,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二是做好气象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清、减、降”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办理信息和办理结果。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要求,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项目,制定“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四是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承诺样本,通过荆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荆门市气象部门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荆门市气象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152条,其中,行政许可90条、财务预决算信息8条、防雷公示公告9条,法人年度报告21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4条。

本年度市气象部门受理行政许可90件;无违章,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对商业企业行政许可办理11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荆门市气象部门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荆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培训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三是政府信息渠道不够丰富,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全推动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主动运用于工作实际;二是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全方位提升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