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09:5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邮编: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78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北省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气办函〔2022〕103号)和《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有序做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招聘等信息主动公开。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题15个,全年发布政务信息2402条。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设立“气象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专栏,集中公开气象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7部。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不断提高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全年湖北省气象部门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收到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增强交流互动。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媒体评论文章104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0次。规范政府网站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办理,答复公众留言47条,其中公开答复20条。

(四)推进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国垂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全面对接。“湖北天气”官方微博被评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佳新媒体账号”。

(五)强化监督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评体系,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持续推进全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湖北省气象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