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柏环一路11号;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32384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便民、为民为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渠道:通过武汉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天气预报、预警、观测数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类别与等级等信息429条。通过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官网公开防雷检测、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公告及2020年防雷装置公益性检测公告等。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部门办理事项和权力清单中新增1项行政奖励事项,目前共发布16项部门办理事项、51项权力清单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气象行政审批“三办”办事指南。通过湖北省气象局官网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干部任免、招聘等方面信息。

    2.新媒体渠道:通过武汉气象微博发布气象预报信息、法律法规宣传、科普小知识等1725条,通过武汉气象微信发布气象信息和气象科普共365条。在武汉气象微博公示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3.广播电视等渠道:通过武汉交通广播发布气象预警信息211条。通过武汉交通广播的气象连线栏目公开气象信息422次。通过武汉电视台发布电视天气预报节目730期。在长江日报发布防雷检测、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公告。接待媒体采访53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8次,及时回复社会关切的热点话题。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8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武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提升武汉气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功能,强化与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的沟通联系,完善对接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监督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1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7.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途径还需进一步扩宽。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