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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文号:鄂气发〔2020〕89号
效用状态:有效

湖北省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与农业气象分中心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气象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湖北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创建指导意见》,经省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生态与农业气象分中心(以下简称农气分中心)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气分中心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气分中心是全省气象为农服务业务布局中的重要环节,是农业气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气象服务向市县延伸和辐射的桥梁,承载着我省农业气象服务地域特色化、产品精细化、服务精准化使命。加强农气分中心建设,是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主旋律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气象部门特别是鄂东、江汉平原、鄂西北、鄂西南四个农气分中心所在的武汉、荆州、襄阳、宜昌市气象局,要深刻认识农气分中心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农气分中心建设和农业气象试验站(以下简称农试站)等重大基础能力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总体建设思路

加强农气分中心建设,必须围绕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和“三园三区”建设需要,重点针对“六谷”建设和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打造,努力做到农业气象服务“专、精、特、新”。

(一)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履职尽责。以气象现代化建设为基础,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气象保障为宗旨,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为目标,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增强气象服务供给,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助力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区域特色资源优势,找准定位。鄂东、江汉平原、鄂西北和鄂西南农气分中心要分别重点针对现代都市农业、湿地农业、旱地作物和经济林果服务需求,开展观测、试验、研究和服务。荆门市气象局要结合当地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加快推进钟祥油菜气象服务分中心建设。

(三)强化建设规划方案设计,稳步推进。各地在编制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要根据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服务需求,重点建设一批试验基地,推出一批适用技术,打造一批服务品牌,并明确分年度目标有序推进。

(四)坚持开放合作,借力引智。建立完善上下协同、内外联动、资源共享、融入发展的开放合作机制,走共筹共建、共享共用的发展道路,联合开展科研和服务。边建设边应用,充分发挥农气分中心辐射带动作用。

三、明确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建设和发展,四个农气分中心业务服务能力适应乡村振兴和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农气观测试验满足业务规范要求,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能力大幅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武汉农试站、荆州农试站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宜昌经济林果农试站、襄阳旱地作物农试站达到国家农试站标准,建成荆门油料作物农试站,支撑全省气象为农服务位居全国气象部门前列。

四、落实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气分中心业务服务能力。各农气分中心要根据定位,不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和区域优势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鄂东农气分中心针对设施农业、中药材,江汉平原农气分中心针对水稻、油菜、水产养殖、水生蔬菜,鄂西北农气分中心针对小麦、玉米、烟叶、桃,鄂西南农气分中心针对茶叶、柑橘、猕猴桃等水果及高山蔬菜制定和完善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周年服务方案,研发气象服务技术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开发农业气象业务服务产品,指导区域内各市州县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提升区域农业气象服务能力。

(二)加强农业气象试验能力建设。农试站是农气分中心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分中心建设必须以强化观测试验和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和前提。武汉农试站、荆州农试站要瞄准全国先进水平,创新发展理念,补齐发展短板,对现有实验基地进行优化改造,升级更新试验设备,在优势农业核心产区建设100亩左右的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提升农业气象试验、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的能力,每年完成一项农业气象适用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三年内迈入全国先进农试站行列。宜昌林果农试站、襄阳旱地作物农试站要对照国家一级农试站建设标准,争取政府划拨,或采取长期租用、共建共用等方式,落实不小于20亩地的农业气象核心试验基地,以及100亩左右的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根据试验定位购置农田小气候观测仪、人工培养箱、光合作用仪、土壤水分观测仪、农田实景观测仪等观测试验设备,每年至少开展1项农业气象试验,三年内建成国家级农试站。鼓励荆门等有条件的农业气象观测站,争取各方支持,创造发展条件,突出服务特色,建设省级农试站。鼓励其他市州、县级气象局,结合当地特色农业、优势农业发展服务需求,建设农试站。

(三)增强农气分中心科技创新能力。各农气分中心要将研究型业务建设与农业气象业务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科技创新,针对农业气象服务中存在的服务指标不完善、农业生产中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针对性不强、标准规范有待完善等问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和标准,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指标、服务技术、适用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农气分中心的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强化农气分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每个农气分中心至少设置3个农气业务专职岗位,每个农试站至少配备3名农气专职人员。明确农业气象专职人员的岗位责任,保障专职业务人员以农气业务和科研为工作重心。立足岗位培训,加强农业气象创新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优化完善专家联系基层指导为农服务工作机制。除整合部门内技术力量外,各分中心要与涉农部门、相关企业、科研院所人员组建农业气象专家联盟,完善工作机制,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决策咨询,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意见。

(五)加强开放合作。各农气分中心制定并发布农试站试验基地、试验设备等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建立开放合作机制,为气象部门内农业气象科研、业务人员提供农业气象试验的条件;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涉农企业开放合作,通过共建观测试验示范基地、共享试验设备、试验用地、试验数据等,联合申报业务科研项目,建立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六)强化市州气象局主体责任。市州气象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农气分中心建设良好氛围。主要负责人要把农气分中心、农试站建设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抓在手上,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有关工作,整合人财物及社会资源,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建设方案,狠抓落实落细。各市州气象局要积极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和观测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字号”为农服务品牌。

(七)强化省级技术支持和指导。省农气中心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核心技术研发,强化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撑。完善湖北省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全省各类农业气象基础数据“一张网”和精细化格点产品“一张图”,实现全省各级均通过一体化平台制作发布农业气象服务指导产品和业务产品。完善特色作物气象服务指标,制定特色作物气象服务方案和业务规范,制定特色作物灾害调查规范。湖北省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要加强农业气象观测设备的运行监控、维护维修和检定标校等,确保设备运行和数据传输质量。

(八)加强协调配合和督办检查。省局办公室要加强督办与目标考核,确保省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省局减灾处要加强指导和规划,协调各方力量支持配合农气分中心和农气试验站建设,形成全省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发展强大合力。省局观测处要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将农田小气候站等现有农业气象观测设备纳入常规业务管理,加强特色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和标准编制,增加区域特色农业气象观测业务。省局预报处和法规处要在科研和标准项目立项推荐和审批时,对农业气象项目予以适当倾斜。省局计财处要加强全省农试站建设规划方案编制的指导和审批,将农气分中心建设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大力发展农业气象服务。省局人事处要合理调整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在职称评定上给予农业气象服务人员适当倾斜,在招录新进人员时适当增加应用气象、农业气象等专业比例。

(九)积极争取多元投入保障。各地要把农气分中心和农试站建设纳入气象事业“十四五”重大工程,优先安排建设资金。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以地方财政保障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并采取多种途径盘活现有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多方筹措农业气象观测试验和服务经费。


文件解读:http://hb.cma.gov.cn/zfxxgk/zwgk/zcwj/zcjd/202103/t20210316_2963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