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气象局概况

一、仙桃概况

仙桃,原名沔阳,是湖北省直管市,拥有1500多年的建制历史,是荆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仙桃位于湖北省中南部的江汉平原,西北高而东南低,地势平坦。截止至2019年末,全市下辖3街道15镇,总面积253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55万人。

仙桃市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冬季盛行偏北风,偏冷干燥;夏季盛行偏南风,高温多雨。年平均气温为17.0℃,年平均降水量为1238.6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7.8小时。

二、单位概况

仙桃市气象局始建于1957年10月,原址位于仙桃市仙源大道仙下河中心小岛,2015年8月搬迁至仙桃市城南新区新城大道中段29号。现建有仙桃国家气象观测站1个(位于彭场镇挖沟村),区域气象观测站22个,实现了气象观测站乡镇全覆盖。

仙桃市气象局内设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下设仙桃市气象台(仙桃市国家气象观测站),仙桃市防雷中心、仙桃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2个地方气象事业机构(无人员编制及经费)。

仙桃市气象局现有在编在岗职工11名,其中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6名(副研级高工1名,工程师3名,助理工程师2名)。

三、单位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的组织管理,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指导工作。

5.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

6.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的组织管理,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

8.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