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5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门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2223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门市气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湖北省气象局、天门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为宗旨,围绕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防汛抗旱、行业动态等工作提供气象信息保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天门市气象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深化行政职能信息、权责清单、财政信息等领域的公开。全年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条(包括工作动态24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总结2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0条),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对公开申请进行研判并及时公开。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天门市气象局以《条例》为基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进一步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气象部门职责,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定岗定责,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把新型媒体、新闻媒体和传统媒体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传媒的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进行审查,2023年调整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把关,做到审查监督有人管、发布内容全负责、公开工作有专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部分栏目发布延时的问题,2023年度我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及时进行栏目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被上级部门采用信息数量占比低,下年度我局将提升信息质量,扩大信息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