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0: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恩施州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84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2110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恩施州气象部门按要求制定年度政务公开目录,细化、量化公开内容,确定责任人,明确公开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类信息公开,包括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信息,按照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结合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清、减、降、放”,进一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缩短办结时限。三是加大气象宣传科普工作力度,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发布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气象工作信息,新搭建“恩施天气”微博、抖音平台,信息内容不断丰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恩施州气象部门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网上办公机制还有待完善。

2022年,恩施州气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