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气象局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09:5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鄂气办函〔2021〕101号)要求编制。

(一)概述

2021年,随州市气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满足社会各级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部门公信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随州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规范政务管理类信息,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等信息;气象服务类信息,包括气象预报、气象监测等。

2.公开的形式与渠道

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有效提高公开覆盖率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1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21年没有收取公开信息费用的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目前,随州市、县两级气象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7人,皆为兼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随州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推进。下一步,气象部门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等落实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