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1:43

一、 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柏环一路11号;邮编:430040;联系电话:027-83238461)。

2021年,武汉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加强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流程,有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武汉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督办落实,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一是政府网站、平台等渠道。通过湖北省气象局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站、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大官方网站等公开气象法律法规、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市政府气象规范性文件等信息53条,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政务调度平台、武汉市城市大脑大数据能力平台等公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天气简报、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等610条;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栏等公开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信息37条。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通过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广播电台节目、长江日报等传统媒体发布天气预报信息;通过“武汉气象”微信和微博、“武汉天气”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天气预报信息、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防雷装置检测和升放气球安全公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防雷装置公益性检测公告等共计2006条。三是新闻发布和科普渠道。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接待媒体采访72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5次。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2706条。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积极细致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更新完善市民热线知识库机构职责、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常见问题等信息233条,全面受理电话、城市留言板、微信等渠道办件,共办理市民诉求45件,按时办结率、市民满意率和回复公开比例均为100%。

(四)加强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优化提升武汉气象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发布功能,加强新闻发布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监督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固定,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2022年,武汉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固化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气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