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部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09:16

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http://hb.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邮编: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8050)。

2021年,湖北省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国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湖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修订《湖北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湖北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全年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63条,开设专题专栏14个。做好湖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气象服务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湖北省气象局直属单位及市(州、区)、县(市、区)气象局预算、决算公开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好部分市气象局机构改革公开。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互联网申请、传真申请和口头申请等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年内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和回复,全年共接收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众留言49条,办结49条,办结率100%,其中公开答复23条。积极开展解读回应,发布解读信息5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0次。有效加强了政民互动。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基于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政务公开审查推送平台本地化应用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审查推送效率。完善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网上留言等事项受理、办理和答复功能,实现自动受理、网上办理和一键式办结,提高了办理实效,确保政民互动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需要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州、区)、县(市、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湖北省气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丰富平台,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