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4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由十堰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36号十堰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442000;联系电话:0719-86512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在湖北省气象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728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报送专题气象服务材料45期,天气快报和决策气象服务短信等116期,并同时在气象网站、市级媒体公布。发布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531期。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责、政策法规、通知通告、应急预案、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等行政信息,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依托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围绕公共服务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反映部门工作动态、防雷减灾部门管理信息、发布气象信息、普及气象知识、回应社会热点等。通过纸媒和政府网站公示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公示气象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执行标准清单”。二是新闻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接待媒体采访165次。三是气象科普。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公众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防御气象灾害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科普活动25场(次),“世界气象日”期间,全市气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全市10万余名中小学生通过网络观看气象讲座,联合市电视台开展“看十堰气象台捕风捉雨”网络直播活动,2万余人通过广电APP、抖音、今日头条在线收看。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手册1.5万份,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气象科普知识,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升。四是构建完善适应十堰特点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完善一键式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了各级党政领导等7937名气象灾害预警责任人服务全覆盖。五是其它方式。充分利用“云上十堰.气象”发布平台,实现了气象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通过广播、电视、12121声询电话、手机短信、报纸、大喇叭、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传播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及预防措施,向公众普及气象灾害预防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及其他信息公开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5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16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0

52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及平台有待进一步扩展和创新;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县(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不足,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会文件精神内涵;二是加强县(市)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