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3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本报告统计了全市包括襄阳市气象局本局及7个县(市、区)气象局(枣阳市气象局、宜城市气象局、老河口市气象局、襄州区气象局、保康县气象局、南漳县气象局、谷城县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襄阳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223号;邮编:441021;联系电话:0710-35336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襄阳市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级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提高部门公信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许可25项(数据为统计全市所有气象部门的项目数,含同类项,下同),处理决定数83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6项,处理决定数9个;行政处罚192项,行政强制8项;政府集中采购7项,集中采购金额40.6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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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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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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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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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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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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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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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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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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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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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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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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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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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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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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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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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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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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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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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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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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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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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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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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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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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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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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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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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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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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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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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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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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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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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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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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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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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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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有一定的不足,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现有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发布流程,明确发布责任部门等;二是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宽新媒体发布渠道;三是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人员能力,提高发布人员及管理人员素质,增强信息公开质量。

    2021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设,拓展新媒体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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