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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与十堰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5日,湖北省气象局与十堰市政府在召开“厅市合作”联席会议,签订《推进十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十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协副主席、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柯怡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主持联席会议。

湖北省气象局和十堰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期间,将根据十堰自然灾害防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趋利避害、创新驱动和统筹协调,着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技术装备体系,全面提升十堰市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能力、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经济建设与民生保障气象供给能力,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十堰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重点在五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实施十堰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补齐十堰气象监测预警基础能力短板。二是实施十堰市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气象立体监测和精细化探测能力。三是实施气象助力十堰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工程,为十堰“两山”转化创新实践提供气象支撑。四是实施十堰基层气象台站建设工程,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气象服务供给水平。五是实施十堰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充分发挥气象科技创新在基于天气影响的气象灾害智能预报和风险预警、十堰“坨子雨”防范、“五河”治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的作用。

双方还明确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气象保障机制的政策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十堰气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十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编制十堰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和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统筹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合作共建工程有效实施;推进任务落实,建立省气象局和十堰市政府合作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柯怡明代表省气象局感谢十堰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气象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他表示,将紧紧围绕十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共同落实厅市合作协议机制内容。在做优做精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上下功夫,在大力发展汉江流域气象服务上出实招,在更好服务“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方面做贡献,在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上出成绩、展风采。助力十堰全面提升防范化解自然灾害能力和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的气象保障能力。柯怡明强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十堰气象部门要靠前认领任务,主动做好服务。面对汛期复杂的天气气候形势,要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有力有序落实各项职责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张维国指出,气象事业是政府的事业,是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气象工作事关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省气象局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为推进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省气象局倾心关怀和倾力支持下,十堰气象事业在人才、装备、技术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有效应对了各类自然灾害,为十堰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优质气象服务。期待双方以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常态化会商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完善合作模式,不断结出“厅市合作”的丰硕果实。市委、市政府将把气象现代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先导性事业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气象事业迈上新台阶。

省气象局副局长彭军、汪金福,十堰市副市长王国恩,十堰市直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作者:十堰市气象局 余佩瑶 夏金 责任编辑: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