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气象微信
湖北天气微博
e天气安卓版
e天气ios版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气象要闻

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6月2日10时,湖北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省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计财处,省人影办,气象台、暴雨所、气候中心、信息保障中心、公众服务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湖北分院、机关服务中心、防雷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荆州、咸宁、黄石、鄂州、黄冈等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 6 月 2 日鄂东南将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他大部地区小到中雨、局部大雨。较强降雨中心主要位于荆州东部、咸宁、黄石、鄂州、武汉南部、黄冈南部等地,上述地区累计雨量一般 30~60 毫米、局部可达 80~120 毫米,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此外,5日至7 日省内多阵性降水发生。

针对此次较强降雨过程,气象部门建议:一是需加强防范局地强降水可能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积涝等的不利影响;二是注意做好夏种工作安排和农田管理,避免积水和渍害的发生;三是注意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四是注意防范雷暴大风天气带来的危害。

命令要求,湖北省气象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响应情况报告省局。其他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作者:省公众中心 李傲 省局办公室 郭坦 责任编辑: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