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局关于《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产业功能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根据《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18〕64号)有关要求,湖北省气象局于2019年印发了《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鄂气规〔2019〕1号)。目前,该暂行管理办法已到期,湖北省气象局组织修订形成了《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湖北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邮编:430074)。来信请注明“《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ubeiqixiangybc@163.com
征求意见截至时间: 2022年6月30日。
附件:《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