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评选工作的通知
“红名单”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树立防雷行业诚信典型,激励检测机构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高检测质量,根据《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鄂气规〔2019〕2号),现就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且无不良信息的即可申报。
(一)连续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且在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检测质量考核中达优秀级别的;
(二)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表彰的;
(三)获社会正面评价五次以上的。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自愿申报,填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8月15日前报工商注册地的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见附件2)。
(二)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于8月30日前报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三)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组织技术专家组对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推荐的对象开展质量抽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成立综合考评组,根据质量抽查及有关情况,提出评选意见。
(五)省气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在湖北省气象局及信用中国(湖北)等网站正式发布。
请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红名单”评选工作,持续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守住安全发展生命线,共同维护诚信自律、公平公正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
联系人:陈仁芳,027-67847842
王寅娟,027-67847827
湖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