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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红名单”评选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为树立防雷行业诚信典型,激励检测机构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高检测质量,根据《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鄂气规〔20192号),现就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且无不良信息的即可申报。

(一)连续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且在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检测质量考核中达优秀级别的;

(二)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表彰的;

(三)获社会正面评价五次以上的。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自愿申报,填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815日前报工商注册地的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见附件2)。

(二)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于830日前报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三)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组织技术专家组对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推荐的对象开展质量抽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成立综合考评组,根据质量抽查及有关情况,提出评选意见。

(五)省气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在湖北省气象局及信用中国(湖北)等网站正式发布。

请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红名单”评选工作,持续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守住安全发展生命线,共同维护诚信自律、公平公正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


联系人:陈仁芳,027-67847842

王寅娟,027-67847827



附件:

附件1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申报表.docx


附件2 湖北省气象部门法规工作联系表.xlsx






                                湖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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