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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http://hb.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邮编: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7820)。

2020年,湖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国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升级改版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深化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了《湖北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湖北省气象部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全年在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丰富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互联网申请、传真申请和口头申请等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和回复,全年共接收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众留言26条,办结26条,办结率达100%,其中公开答复15条,有效加强了政民互动。

(五)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积极开展基于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政务公开审查推送平台本地化应用工作,改进栏目设置,完善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公开审查推送效率;二是升级改版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网上互动平台,完善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网上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答复功能,确保政民互动畅通;三是进一步规范湖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依据《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新增设了“地、市气象局概况”栏目,推进专栏建设和维护的规范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需要持续深入。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互动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湖北省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进公众互动栏目设置,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